“记名证券”的对称。证券上不记载权利人的姓名和名称的证券,如无记名股票、无记名债券或无记名票据等。无记名证券具有以下性质:(1)在确定证券权利的归属时,无记名证券的持有人即推定为证券权利人。(2)在证券权利移转时,无记名证券可通过单纯交付的方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