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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制度

书籍:法律辞典

资本主义国家对各级文官的考试、任免、考核、培训、晋升、待遇、退休、保障以及分类管理作系统规定的制度。目的在于选贤任能,提高行政效率。文官制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中国两汉时的官吏任免制度,尤其是隋唐时逐渐形成的科举制。但是,现代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是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反对封建的“恩赐官职制”以及资产阶级在早期实行的“政党分赃制”的斗争中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最早形成于英国,以后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广泛实行。现代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的特点在于:(1)法治化。各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文官的法定地位、权力、责任、义务。文官行使权力,执行任务,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其职务、地位、待遇也受到法律的保障,非因违法失职不受免职等处分。(2)在政治、道德的前提下,尤其注重知识和专业。一个文官的作用要经过严格的考试,任用后还要进行培训。所以,文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都较高。(3)讲求职业道德。现代文官作为常任的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忠于国家,为国家的总体利益服务。为此,各国几乎都规定文官“政治中立”,依法行事,廉洁奉公,遵守纪律,严守机密,不得经商和兼职,保持文官应有的形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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