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发生显著变化的现象,包括危险的降低或者增加。危险变更是引起保险合同发生变动的法律事实。特别是,当危险增加时,足以影响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标的的危险的估计,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办理保险批改手续或者增收保险费;否则,保险人对因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所引起的损失,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