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书籍:法律辞典
【生卒】:1021—1086
【介绍】:
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世称临川先生。进士出身,官拜淮南判官、知鄞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东刑狱提点,后两度任宰相,推行新法,晚年退居江宁半山园,封舒国公,改荆国公,后人称王荆公。约有10年时间专门从事学术活动,其法律思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德刑并用,先教后诛。他综合孔孟礼义与法律功利主义,主张最有效的是教化,然后辅以刑罚。(2)变法观。鉴于宋朝积弊,力主变法,主张“祖宗之法不足守”,决心“变风俗,立法度”,制定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诸如青苗法、均税法、市易法、农田水利法等。(3)官吏守法。他认为,“有司议罪,惟当守法”,只有官吏守法,才能依法裁断案件,并提出加强司法检察监督职能。(4)加强吏治。认为“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主张因贤任吏,专办法科学校培养官吏,设立“明法”新科为科举必考科目,同时加强对任职官吏的考核。其著作有集本传世,一是《王文公文集》本,一为《临川先生文集》本,两本都掺有他人著作。此外,还有《三经新义》(残卷)、《周官新义》、《道德经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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