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鉴定人对于涉及死亡的案件,查清导致死者生命结束的原因从而判明事件的性质所做的鉴别和判定,是法医学死亡鉴定的重要内容。对死亡原因的确定有多种不同的分类,如可分为暴力性的和非暴力性的;也可分为直接死因(疾病或外力作用于人体致死),间接死因(由于外力所致的其他因素导致死亡),联合死因(两个以上的暴力或疾病联合作用的死因)。死亡原因鉴定的方法包括:了解案情和死亡经过;进行全面尸体解剖,分清主要死因和次要死因等。死亡原因鉴定要求确定死因措辞准确,并提出充足的科学依据,死因无法判定的要如实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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