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被代理人制作的、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并明确其权限范围的法律文书。中国《民法通则》规定,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的有效期限,并且由委托人签名盖章。授权委托书没有载明上述事项,或者载明事项含糊不清,属授权不明。授权不明的,一般只能实施下列行为的权限:(1)保存行为;(2)在不改变代理标的物或权利性质的范围内,利用或改良的行为。中国《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