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除了可以占有质物,还可以进行使用收益的质权。收益质权又可以分为利息质权和销偿质权,前者是指以质物的收益充作原本利息的质权,该质权可能因债权的抵充完毕而消灭;后者是指以质物的收益销偿原本的质权,该质权不可能因债权抵充完毕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