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非出于行为人故意或过失的事实。在事实中区分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而致的事实和事变的意义在于,通常情况下,行为人仅就自己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害负责,特殊情况下就事变也应承担责任,即无过失责任。事变有狭义的、广义的和最广义的三种解释。狭义的事变仅指当事人之外的外界事实而言,或指外界的事件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的行为而言,广义的事变指债务人的行为以外的外界事件及人的行为,最广义的事变指一切非由于债务人的过失所生的事实。理论上将事变分为通常事变和不可抗力。(参见“通常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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