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役权的一种,指在个人需要的范围内,对他人之物按其性质加以使用的权利。使用权起源于罗马法,大多由遗嘱和契约而设立,使用权人可收取孳息。使用权本质是在效果上减弱的用益物权:一方面,使用权具有某些物权性质;另一方面,使用权又具有明显的人身特性。目前,使用权存在于法国法等大陆法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