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危险犯”的对称。指刑法分则规定以犯罪行为已使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受到实际损害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中国《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实害犯与危险犯是以犯罪行为对客体造成危害的程度为标准区分的不同犯罪形态。实害犯必须有危害结果发生方为既遂,而危险犯只需有危险状态产生,即可成立既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