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权的一种。指人所具有的像人一样生活的权利。对此有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将生存权视为一种集体人权,既人生存所必须具有的权利,在此意义上的生存权与生命权具有密切的联系,并产生了对最低生活保障权的要求。目前第三世界国家一般持此种主张。另一种理解是将生存权视为一种人格权利,它是指一个人应当被作为人一样看待,而不仅仅是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与生命权也有所区别。这个意义上的生存权是个体人权,主要内容是个体的文化生活权利以及个体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日本学者对宪法关于生存权的解释大致属于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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