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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书籍:法律辞典

法院审判案件的合议庭的领导人。在中国,合议庭的审判长由法院院长或审判庭庭长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如果人民法院院长或审判庭庭长参加审判案件,便自任审判长。审判长的职责是:负责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制止发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制止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并有权予以警告,如果情节严重,可以责令退出法庭;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主持合议庭评议,同其他合议庭成员一样在合议庭做出的判决上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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