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禁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或者违反要求、约定,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权利。由于对同一商业秘密可有多个权利主体并存,因而商业秘密权利人不能禁止他人合法获得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独立开发获得、反向工程获得、接受商业秘密所有人的许可获得、对公开使用或公开展出观察获得、从公开出版物获得、从第三人合法受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