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亲属回避和地域回避。亲属回避是指配偶或有一定的范围的血亲和姻亲关系的两人或更多的人不得在同一行政机关,或有直接领导关系的职位,或有监督关系的职位,或有财务关系的职位任职。其目的在于促进机关内部关系的正常化和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因裙带关系而形成复杂的关系网,防止利用裙带关系相互勾结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地域回避是指某些职位不得由本地人担任,以免某些人借此经营自己的“小地盘”。任职回避应和工作回避相区别。工作回避是指国家公务员在工作中,因某事或某人与己有利害关系时的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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