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岛国
书籍:法律辞典
全部由一个或多个群岛构成的国家,并可包括其他岛屿。群岛(archipelago)是一群岛屿,包括若干岛屿的若干部分、相连的水域和其他自然地形,彼此密切相关,以致它们在本质上构成一个地理、经济和政治的实体,或在历史上已被视为这种实体。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了群岛国制度。群岛国可以划定连接群岛最外缘岛屿和各干礁最外缘各点的直线作为群岛基线。群岛国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宽度应从群岛基线量起。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水域称为群岛水域,该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所包含的资源,受群岛国主权支配。群岛国可在其河口、海湾和港口划定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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