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专门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专司破产宣告、破产终结、破产废止、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处分、对债务人的人身限制、许可强制和解和撤销和解、许可免责和复权、选任、解任及监督破产管理人、召集债权人会议等破产程序进行的各项事务。中国尚未建立专门的破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