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各银行间集中办理票据交换业务的场所。依金融体制不同,票据交换所由银行协会或者中央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管理。参加票据交换的各银行派员携带当日收进的付款人为其他银行的票据,每天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到票据交换所交换其他银行收进的付款人为自己银行的票据,取回付款人为自己银行的票据进帐。世界上最早的票据交换所于1773年成立于英国伦敦,中国第一家票据交换所于1933年成立于上海。当前,中国的票据交换所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经批准后,可在票据交换所参加票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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