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赋予,审判机关依照民事法律规范审判民事案件的权力。民事审判权是审判权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审判机关干预民事争议的重要手段。享有和行使民事审判权的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在中国专指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行政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行使该项权力。在中国,审判机关行使民事审判权的活动要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