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规
书籍:法律辞典
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机关制定的调整某类民事关系的行政法规。民事法规的制定必须有宪法和民事基本法律的授权,并且不得与宪法和民事基本法律相抵触,否则即为无效。在中国,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权力机关,因此,它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或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制定与宪法、民事基本法不相抵触的民事法规。因此,民事法规的效力低于民事基本法和民事单行法。民事法规是对民事法律的补充,将民事法律的原则规范具体化为行为规范,以便于法律能够更好地被遵守和执行,弥补法律的不足。相对于民事基本法和民事单行法而言,民事法规的制定程序简单,因而更能适应社会生活的流变,使法律与生活同步,克服法律的滞后性。中国在制定民法通则以前,民事法律规范主要是以民事法规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民事法规当时是民法最重要的渊源,对于发展中国的经济,促进民事秩序的稳定起了重大的作用。其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法通则以及大量民事单行法颁行之后,中国的民事法律体系基本上已经形成。但是民事法规因其灵活性和变通性的特点,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国务院制定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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