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回归前指香港律政司署的首长,香港总督的首席法律顾问,行政局、立法局的当然议员,也是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主席,司法人员叙用委员会的委员。同时,律政司也兼任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名义首脑。律政司负责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指导。律政司的主要身份是总检查官。他以公诉人的身份代表政府提起诉讼,同时,在居民控告政府的讼案中,他代表政府参加诉讼。律政司有权依照总督的特别指令,授权任何律政官员行使或履行依法应由律政司行使或履行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律政司还负有法律草拟的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律政司署更名为律政司,其负责人为律政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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