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
书籍:法律辞典
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人民法院、公安、检察机关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民事纠纷、行政侵权争议和涉嫌犯罪行为进行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程序。(1)民事诉讼中,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行政诉讼中,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刑事诉讼中,立案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的程序,主要起因于公民、法人对犯罪的控告、检举和犯罪人的自首,有时则起因于侦查机关的主动发现。因此,立案作为一个完整的程序,并不仅仅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立案决定,而且包含了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但是,这种审查不同于立案以后所进行的侦查等活动,其宗旨在于发现有无犯罪事实存在,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采取强制措施以及收集证据以揭露、证实犯罪以及起诉审判等各项司法活动,应在立案以后才开始进行。因此,立案程序对于准确、及时地立案,对迅速有效地组织力量开展刑事诉讼活动,以揭露、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并予以刑事追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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