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在没有发生侵害行为、债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行为时,当事人可以得到的利益。理论上,可得利益与期待利益的差别并不明确,两者常有混用,但一般认为,可得利益比期待利益在利益的取得上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参见“期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