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叛逃罪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刑法罪名。指军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军事利益,具体指向出境军人和军人出境的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成立本罪结果加重犯的条件。(3)犯罪主体是军人。(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中国《刑法》第430条第1款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条第2款规定: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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