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和国际私法名词。指国家相互之间给予管辖豁免。又称“主权豁免”。是从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引申出来的国际法原则。在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期,国家主权绝对豁免的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绝对主权豁免就是外国国家的一切活动,不论是主权活动还是商业活动,都享有管辖豁免。也就是说,没有外国国家的同意它不能作为被告人受到起诉;它的公有财产不能被扣押或查封;它的公有船舶不能被逮捕或作为诉讼标的;外国国家的动产与不动产不得被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