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狱侦部门)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执行拘留时的法律凭证。拘留证的内容包括:(1)实施拘留依据的法律条款;(2)执行拘留的人员姓名;(3)被拘留人的姓名和住址;(4)签发机关负责人盖章和日期;(5)向被拘留人宣布拘留的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分);(6)被拘留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