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审判
书籍:法律辞典
指法院在案件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公开审理案件的制度。中国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曾实行就地审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它仍为法律允许的审判方式。1951年9月4日颁布的《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在法院内审判外,应视案件需要,实行就地调查、就地审判和巡回审判。这种方式既便于群众诉讼,又便于法制宣传,是中国司法工作适应客观实际需要的一种审判方式。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将就地审判案件作为开庭审理的一种方式。该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判、就地办案。但在《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这一种审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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