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见票

书籍:法律辞典

①指本票出票人因持票人的提示,为确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的到期日,在本票上记载“见票”字样、日期并且签章的行为。②也指票据付款人(本票则是出票人)因持票人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见到票据。本票的见票是要式行为。持票人应于规定期间提示见票,出票人见票时应当在本票上记载“见票”字样、记明日期并且签章。出票人如果没有记载见票日期,则以规定的提示见票期间的末日为见票日。出票人如果拒绝见票,持票人可以作出拒绝证明,然后行使追索权。

上一篇:间接正犯下一篇:见票即付
上一篇:间接正犯 下一篇:见票即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