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为法律行为,而使其法律效果间接归属于本人。关于间接代理,各国民法的规定是不一致的。大陆法系民法中代理仅指直接代理,而不包括间接代理。而英美法系所称代理,不仅包括直接代理,还包括间接代理。参见“狭义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