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危险本来并不存在,但行为人却误认为有危险事实存在,因而实行了避险行为,致使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假想避险的刑事责任,应当适用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首先应当排除其犯罪的故意;其次,有过失的,应负过失犯罪的责任;没有过失,是由于不能预见原因引起的,应以意外事件论处,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