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被继承人与他人订立的指定继承人或放弃继承权,对遗赠和遗嘱内容作出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又称“继承合同”。在世界上有两种不同的继承契约立法例:一种承认继承契约的法律效力;另一种则是否认继承契约的法律效力。英国法认为被继承人有权处分自己身后遗产,法律承认人们之间订立的相应的遗嘱契约。美国许多州的法律也承认继承契约的法律效力。否定继承契约制度的国家中,法国和南斯拉夫等对禁止继承契约有明文规定。这些国家认为,遗产继承的权利具有个人人身性质,任何人均“不得放弃尚未开始的继承,或就尚未开始的继承订立任何契约,即使取得被继承人同意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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