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证据”的对称。指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主动提出证明控诉事实或争议事实的存在的证据。是证据分类之一。在学理上对当事人一方提出的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有不同的称谓,如刑事诉讼中的控诉证据、有罪证据、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以及民事诉讼中的本证等。虽划分的角度、方法略有不同,但其基本含义相类似。(参见“控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