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行为
书籍:法律辞典
指由于排放污染物或从事其他开发利用环境的活动而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者环境权益的行为。环境侵权行为必须是能对环境资源造成污染或破坏的行为。同时,环境侵权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致害人的环境侵权行为不一定是不法行为,合法行为也能造成对他人权益的侵害。如果达标排污的行为造成污染损害,该行为本身并没有违法,但由于致使他人受到损害,故仍应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另外致害人主观上不一定有过错,无过错的行为也可能致人损害。受害人所受的侵害包括现实的或明显的财产上或人身上的损失,也包括潜在的无形的心理上或生理上的损害,如日光被阻挡、飘来的恶臭气味、令人不快或反感的噪声等。对于环境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受害人可以要求致害人承担的环境侵权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危害、消除危险、恢复环境原状和赔偿损失。因环境侵权行为提起的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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