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占有人用非强暴性的、具有正当性的手段对物的占有,如地上权人根据地上权对标的物的占有等。占有的方法虽然没有强暴性,但不具有正当性,就不是和平占有,如小偷对盗赃的窃有等。在一般情况下,除非可以证明占有是基于强暴手段而取得时,应推定为和平占有,占有人对和平占有不负举证责任,故和平占有是占有的一般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