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概念。指和解程序和破产程序分别为独立的程序,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和解还是申请破产,有选择的自由,法院对之不加以干涉的一种立法原则。大陆法系国家破产立法多采用和解分离主义,并分别制定有和解法与破产法。依中国法律,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务人破产,也不以先进行和解为要件。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法律也承认和解分离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