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公约
书籍:法律辞典
指1899年和1907年两次海牙会议制定的一系列关于战争法的公约。1899年7月29日在海牙签订的公约和宣言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附《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关于1864年日内瓦公约原则适用于海战的公约》、《禁止从气球上或其他新的类似方法投掷投射物和爆炸物宣言》、《禁止使用专用于散布窒息性或有毒气体的投射物的宣言》、《禁止使用在人体内易于膨胀或变扁的投射物(如外壳坚硬而未能全部包住弹心或外壳上刻有裂纹的子弹)宣言》。1907年10月18日在海牙签订的公约和宣言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限制使用武力以索偿契约债务公约》、《关于战争开始的公约》、《关于陆战法规和惯例的公约》(附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中立国家和人民在陆战时的权利和义务公约》、《关于战争开始时敌国商船地位公约》、《关于商船改装为军舰公约》、《关于敷设自动触发水雷公约》、《关于战时海军轰击公约》、《关于日内瓦公约原则适用于海战的公约》、《关于对海战中行使拿捕权的某些限制的公约》、《关于建立国际捕获法院公约》、《关于中立国在海战中的权利和义务公约》、《禁止从气球上投掷投射物和爆炸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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