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
书籍:法律辞典
指依法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其监管对象包括进出国境的货物、货币、金银、证券、邮递物品、旅客行李、运输工具及其服务人员所带物品。任务是依法对上述进出口物品执行实际的监管、征税;查禁走私及办理保管通关货物和统计进出口商品等其他海关业务。权限为:查验进出口物品;搜查进出国境的运输工具;查问、搜查违法的关系人或嫌疑人;搜查监管范围内的仓库场所;调查或抄录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票证、文件等。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进出口货物,海关有权不予放行、罚款,直至没收或销毁。海关一般设在沿海一带,内陆国家则设在边境线上。也常在内地特别是在首都和大城市设立海关机关。海关负有贯彻国家有关进出口政策、法律、法令的责任。近代以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海关及其业务得到迅速发展,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海关法,作为海关执行任务的法律依据。中国西周时已有“关”的设置。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开放海禁,设江、浙、闽、粤四海关。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陆续夺取中国关税自主权和海关行政管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的决定,中国的沿海口岸和陆路边境口岸均称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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