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申请
书籍:法律辞典
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由于公证机关要根据当事人的公证申请才能提起公证程序,确定办理何种公证,因此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需要公证的文书;(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即根据申请公证事项的类别不同而要求特定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通常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须说明的情况,如需要何种译文、是否需要认证等。当事人申请公证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但申办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予、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项除外。公证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处申办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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