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在他人土地上种植作物以期获取收益的权利。耕作权以获取种植物的收益为目的而短期利用他人土地。耕作权一般依法律行为即契约或转让而设定。如欲对抗第三人,则须进行登记。耕作权设定后,权利人有权使用土地,但须交纳地租。期限届满需返还土地并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