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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刑法罪名。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其来源与用途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和国家绝密、机密关涉的重大国家利益。侵害的对象是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即国家绝密、机密的载体。(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非法持有,指无权接触国家绝密、机密的人,持有载有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即当有关机关责令非法持有人说明其持有的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的来源和用途时,非法持有人拒不说明。(3)本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包括非法持有的故意和拒绝说明来源与用途的故意。(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中国《刑法》第282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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