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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结果

书籍:法律辞典

指危害行为对其犯罪客体或犯罪对象的损害。对犯罪结果,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分类如下:(1)以结果物化与否为标准,可分类为有形结果和无形结果。如毁损商誉罪的结果往往是无形的;诈骗罪的结果是有形的。(2)以引发结果的原因为标准,可分为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其中,间接结果往往不属构成要件涵定的结果,但在量刑时宜予斟酌考虑。(3)以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单一与否为标准,可分类为单一结果和复数结果。例如抢劫罪就可能导致既伤害他人人身又劫走他人财产这样两个结果。(4)以结果范围为标准,可分为广义结果和狭义结果。其中,狭义结果仅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广义结果则指构成要件以内、以外结果的总和。刑法分则根据每一具体犯罪构成规定性的不同,作出了不同的犯罪结果规定。可归结为下述7种类型:(1)结果犯规定。指按照刑法分则的规定,惟有对刑法所保护的直接客体造成特定的物质性损害,才构成犯罪既遂,如杀人罪、诈骗罪等(参见“结果犯”)。(2)危险犯规定。指按照刑法分则的规定,行为足以造成某种特定损害发生的危险,构成犯罪既遂,例如破坏交通设施罪(参见“危险犯”)。(3)严重结果犯规定。指按照刑法分则的规定,行为须导致特定的严重结果才构成该罪既遂,如放火罪、决水罪。(4)以结果大小作为量刑轻重的依据。指分则条文根据危害轻重的不同,分别设立了相应的量刑单位。如现行刑法对一般性的故意伤害罪、故意重伤、故意伤害致死等各自规制了与其罪行相适应的法定刑。(5)以特定结果作为划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如现行刑法规定,刑讯逼供未致人伤残、死亡的,构成刑讯逼供罪;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结果的不同,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6)以对结果的态度来区分故意与过失犯罪。例如现行刑法上的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规定。(7)以结果的轻重来确定诉讼程序。例如现行刑法规定,侮辱诽谤构成犯罪但情节一般者,被害人须亲自去人民法院告诉,审判程序方才启动,否则不告不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即结果严重时,诉讼程序由自诉罪变成了公诉罪,人民检察院须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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