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享有一定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具有自己独特法律制度的特定地域。根据国家结构不同,有单一法域和复数法域之分。前者一般出现在单一制国家,如日本、法国和意大利等,全国为一个法域;后者一般出现在联邦制国家,如美国以一个州为一个法域。中国自从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之后,实行一国两制制度,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与大陆内地的法律制度不同,且彼此之间的法律制度也不同,使中国从单一法域国家变成具有多法域性质的国家,即形成中国大陆主法域和香港、澳门辅法域。
上一篇:法与宗教下一篇: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