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审”的对称。只对案件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进行审理。法律审的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实体法方面,即对被告方适用实体法是否正确的审理;二是程序法方面,即适用程序法是否正确,如是否向当事人宣读或交其阅读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笔录等。通常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国家第三审为法律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