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
书籍:法律辞典
战国时魏相李悝所编纂的法典。成于周威烈王十九年(公元前407年)。《晋书·刑法志》载曰:“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囚》、《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沈家本在《唐律释文考》中论曰:“《法经》六篇:一、盗法,今贼盗律也;二、贼法,今诈伪律是也;三、囚法,今断狱律是也;四、捕法,今捕亡律是也;五、杂法,今杂律是也;六、具法,今名例律是也。”《法经》首开“以罪统刑”(即以罪名为篇目,刑罚列其中)的法典先河。秦法沿用六篇的结构,汉初萧何在六篇之上增户、兴、厩三篇而成《九章律》。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成为秦汉及以后历朝立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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