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法家的法律主张。意指在执法的过程中,人人都应平等。所谓“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就是:只要违法,即使是贵族公聊,也必加以惩罚,只要立功,即使是匹夫百姓,也必加以赏赐。“法不阿贵”的思想对于严格执法,抑制统治者徇私枉法无疑起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