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前身——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BIRPI)起草,分为5个部分、20条,对原产地名称、产地标志作了定义,并对原产地名称保护的条件、注册程序、注册的撤销和改正、注册原产地名称的使用权和对非法使用的制裁等作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