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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书籍:法律辞典

董事会组成人员。董事通常由股东大会(股东会)选任。此外,按照中国《公司法》的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2)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关于董事的资格,各国法律都作了规定。多数国家的规定为,董事必须是股东;未成年人不能担任董事;国家公务员、公证人、律师等从事特殊职业的人,一般不能担任董事。中国《公司法》对董事资格的规定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此外还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因他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而引起。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属于何种性质,有两种不同的主张:(1)主张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是代理关系。即认为董事是公司的代理人,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而不承担个人责任。(2)主张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是委任关系。委任人是公司,受任人是董事,委任的标的是公司财产的经营管理。这种委任关系,依股东大会(股东会)的选任决议和董事答应任职而成立。根据委任关系,董事可因其委任而取得公司事务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权,董事可依委任处理公司事务。第二种主张为通说。相应地董事应承担下列义务:(1)善管义务和忠实义务。董事在执行职务中,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竭尽忠诚地为公司工作。这包括: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提供担保;董事除依照法律或者经股东大会(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2)竞业禁止义务。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3)私人交易限制义务。董事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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