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法律虽无明文规定,但依规范目的的衡量,某法律事实较之法律所明文规定的事实更有适用的理由,从而适用该法律规定的一种法律解释方法。当然解释的法理依据是理论上所谓的“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例如,公园禁止攀摘花木,那么采摘果实或毁坏树干更应在禁止之列;法律规定有过失尚且应负责任,加害人具有故意则更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