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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量关税

书籍:法律辞典

“从价关税”的对称。以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为标准而计征的关税。课税标准为进出口货物的数量。税率以每计量单位应征收的货币额表示。计量单位指件数、重量、长度、面积、容积、体积等通用或标准的单位,按货物情况而定。从量关税的优点是计税手续简便,容易管理,不需要对货物进行估价。但从量关税的税负不与物价变动相联系,其保护作用与货物价格的变动成反比,物价上涨,税额不增加,关税保护作用减弱,反之亦然。历史上从量关税曾为各国所普遍采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商品的种类和规格日趋复杂和许多国家货币贬值等原因,大多数国家采用从价关税,少数国家则从量关税和从价关税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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