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船舶登记

书籍:法律辞典

经权利人申请,国家船舶登记机关将有关申请人的船舶所有权等事项记载于船舶登记簿的事实。登记的主体,包括船舶所有权人和抵押权人。登记的客体是船舶。依据中国《海商法》之规定,此处所指之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舶除外。登记的内容主要是就船舶的所有权和抵押权的设立、变更和废止进行记载。其中,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此时,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凡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如果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亦不得对抗第三人。设定船舶抵押权,可就已建成之船舶和建造中的船舶进行登记,应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登记主要包括以下项目:(1)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被抵押船舶的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3)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船舶抵押权的登记状况,允许公众查询。此外,登记在船舶抵押权中,不但具有对抗力,还具有限制力。如中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抵押权设定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被抵押船舶转让给他人。船舶登记是船舶取得国籍、确认航行权的必要程序,同时也是确定船籍港,建立港航行政上的管辖关系,使船舶在法律上能够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重要手续。在中国,有关船舶登记的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在哪一个港口登记,由船舶所有人自行选择,原则上在哪里登记,船籍港就在哪里。中国受理登记的机关是各口岸的港务监督机关。在进行登记前,船舶必须经过技术检验,在获得检验证书和吨位证书以后,才能去办理登记手续,在船籍港的登记手续完毕后,港务监督机关把登记证明书连同船舶检验证书、吨位证书呈报交通部,核发船舶国籍证书。在中国,船舶国籍证书也就是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领到国籍证书以后,就可以悬挂国旗在海上航行了。

上一篇:船舶的适航性下一篇:船舶抵押权
上一篇:船舶的适航性 下一篇:船舶抵押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