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
①指消极地不为某种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权利或者履行义务。不作为义务又可以分为单纯的不作为与容忍。前者仅仅指不为某种行为,如一般人对所有权人负有的不作为义务。后者指本来可以禁止他人实施某种行为,因为某种法律关系而不得不忍受他人实施,如容忍他人经过自己的土地。在公法上,一些权利是以不作为为内容的,但民事权利的行使方式主要是作为,因此不作为往往是不行使权利的表现。对权利人而言,是否行使权利是其个人的自由,除非构成权利滥用,法律是允许其不行使的。与作为义务基本上是当事人约定的相反,不作为义务往往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不得侵害他人身体和财产的义务等等。当事人约定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的,如约定某人不得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弹奏钢琴等,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约定的不作为义务往往是继续性义务,即义务的履行要持续一段时间,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②刑法意义上行为的一种形式。指负有特定义务的人不履行依法应当履行并能够履行的义务的消极行为。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特定义务来源于:第一,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如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扶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等。中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即构成遗弃罪。第二,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如铁路扳道工不按指挥扳动道岔,造成重大事故,就要负刑事责任。第三,行为人先前行为产生的义务,如司机开车将行人撞伤,就有送伤者进医院救治的义务。刑法中规定的犯罪,作为犯多于不作为犯。不作为犯可区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即只能由不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如遗弃罪;不纯正不作为犯,即通常以积极作为的形式实施,而以消极的不作为形式亦可发生同样结果的犯罪。如乳母对婴儿不予哺乳,使其饿死,就是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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